中华民族复兴与我(十二)
---在腐败面前的“我”该怎么办?(2)
举例二
我的一位老同学是个好人、实在人,也是全国司法系统的先进人物----全国人民信得过的好法官,2003年由县级法院副院长升任正院长。在日常生活中,我这位老同学的口头禅是“与人为善”,谁要是遇事想告个状什么的,总是说“要与人为善”。
由法院副院长升任正院长后,我们一直没有见过面,偶尔打个电话也总是在电话中听到他事情忙得很,与我说不上几句话。我理解,也不在意。
一年多以后,我突然接到这位老同学的电话,说是让我马上去他家一趟,我莫名其妙不知何故,就按照他说的地址匆匆赶往他家。
一进门,老同学热情的让我坐下,倒茶。屋内除我和老同学之外还有三个人,经老同学介绍,原来是老同学原来工作过的法院的一个厅长、一个副院长,还有一个市中院的厅长。想必在我没有去之前,我老同学已经向他这几位同事介绍了我。
老同学介绍完后给我说:“我有一个事想请你来帮助考虑一下。”我问是什么事,老同学指着桌子上的一摞材料说出了原委。
原来,老同学的法院院长的帽子已经被摘啦,副县级降级使用调离岗位。调离岗位的原因是,该县有一个案子,涉及金额几百万元,涉及双方几百人的利益,双方都把事情捅到了中央最高层;时任委员长电话给省委领导、省委领导又电话给市委领导、市委领导又电话给县委领导,县委领导找到他这位法院院长交代任务。
我问,你说这些情况是谁告诉你的?老同学说,是县委书记谁谁谁亲口交代他的。
我又问,那么你当时怎么回答他的?老同学说他当时回答说“这个案子立案处理,全错全纠,半错半纠,不错不纠。”
我再问,那么后来呢?老同学说,后来这位领导说“立什么案,法律不是人定的?你说一声纠正一下不就是了?”
我继续问,那么你后来怎么办啦?老同学说,我坚持“这个案子立案处理,全错全纠,半错半纠,不错不纠。”
我继续问,那么这位领导支持你的做法吗?老同学说,这位领导不高兴我啦,说我“也不容易,完全靠自己奋斗的”,意思是省市领导交代的任务要完成,不然这个院长就别当啦,威胁呢。
我最后问,那么最后结果呢?老同学说,最后结果就是我真的被罢官啦,所以我要告他们,就把你请来啦。
我心的话:要告状,可就不是“与人为善”啦。
但是,我理解老同学的心情,他是在坚持正义。我看看老同学的诉状内容,足足几十页,是揭发省市领导不依法办事的,还有那个案子本身的材料足足8厘米高,都是准备向中央反映的材料。
我的老同学,还有那三位法院干部,四双八只眼睛紧紧的盯住我,想听听我的意见,我意识到了这件事情的份量!
我说:“这件事其实很简单。老同学作为法院院长很原则,‘这个案子立案处理,全错全纠,半错半纠,不错不纠’,这是依法办案;举报材料不用涉及那个案子,因为无论案子本身涉及的双方谁对谁错,都应该立案按程序处理;省、市领导无需涉及,首先作为领导电话指示处理问题是应该的;其次,省市领导究竟怎么说的,老同学你并不知道,你是直接听县领导说的那些不按法律程序办案子的话;所以,老同学你要举报领导问题,也只是、只能举报县领导的不尊重法律的问题,因为是县领导直接要求你不依法办案的,你坚持原则遭到报复,你是这一问题的当事人和受害者。举报材料一页纸就够。”
我这看法说完后,那三位法官连声说思路明确、逻辑清晰,复杂问题简单化,应该这样去应对。
老同学当即拿出纸、笔让我写诉状,我只好动笔。其实一会就写好啦,内容也就不到一页纸,然后就送我回家。
后来,这个事经过我老同学一年多的坚决斗争,恢复了他的副县级待遇,那位书记大人也灰溜溜的调走被挂起来一直没有启用。